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損!上萬箱由上海寧波深圳啟運貨物躺槍
2026-04-28

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損!上萬箱由上海寧波深圳啟運貨物躺槍

長榮海運發佈公告,宣布旗下運力9466標箱的「Ever Lenient」輪(IMO 9604146)因在掛靠新加坡港口期間發生火災,事故發生後,該輪已經宣布啟動共同還損!

 

致:有關「長榮長慈輪」船載貨物/貨櫃之相關利害關係人

 

「長榮長慈輪」 – 共同海損聲明

 

日期:2026 年4 月17 日

 

長慈輪(EVER LENIENT)於新加坡Pasir Panjang 碼頭進行貨櫃裝卸作業期間, 船上貨物不幸發生火災。船員立即展開滅火及邊界冷卻作業,並動用包括消防船及專業消防隊伍在內之救助資源,執行必要之應變處置。

 

目前火勢已成功撲滅,船舶現停泊於新加坡港區,正等候港務當局進一步指示,包括排除貨艙內滅火用水及處理受水影響之貨櫃。

 

上述事故構成共同海損。船東已正式宣告共同海損,並委任Sedgwick International

(Sedgwick Global Marine Specialty) 擔任海損理賠人,負責蒐集共同海損擔保文件及編制海損理算報告。

 

1.已投保貨物

 

已投保貨物之貨主須提供以下文件:

  • 由貨主填寫並簽署之共同海損合約(Average Bond)
  • 由貨物保險人填寫並簽署/蓋章之共同海損擔保函(Average Guarantee) (本文件須由保險公司出具,不得由貨主代費簽署。)
  • 貨物商業發票影本

(若未含海運費,請款提供相關費用,請提供給商品商業發票影本(若未含海費),請提供給付商品費用,

 

完成之共同海損擔保文件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gsmsecurity@sedgwick.com

所有郵件請註明:船名(EVER LENIENT)、貨櫃號碼及提單號碼。

 

2.未投保貨物

 

未投保貨物之貨主須提供以下文件:

  • 由貨主填寫並簽署之共同海損合約(Average Bond)
  • 貨物商業發票影本

(若發票未含海運費,請一併提供相關費用資訊)

 

另就未投保貨物,須提供現金擔保以取代保險公司之共同海損擔保函。目前現金保證金額尚未確定,有關具體金額及付款方式,將另行公告。

 

最新指示及相關資訊將公佈並更新於Sedgwick International(Sedgwick Global Marine Specialty) 官方網站之案件專頁。

 

3.Sedgwick 事故案件網站

 

共同海損擔保文件、放貨程序及其他相關信息,請至下列網站查詢:

Case Detail

請於下拉選單中選擇船名(EVER LENIENT) ,並輸入密碼: ELGASG26

 

4.貨物交付

 

僅於相關利害關係人已依規定提交符合要求之共同海損擔保文件後,貨物方得交付。

符合條件之貨物將列入可放貨清單,並公佈於Sedgwick International(Sedgwick Global

 

Marine Specialty)網站, 此清單將每日更新。當貨方之貨櫃已列入前述清單後, 即可依原有作業流程聯絡船公司或其代理辦理交貨事宜。

 

5.並櫃貨(LCL/Groupage Cargo)

 

為辨別並櫃子內個別貨物詳情,貨運代理應盡快提供並櫃貨的完整艙單資料,包含提單號、貨物描述、貨物重量、托運人及收貨人資料。

 

敬請將前述共同海損擔保文件之提供列為優先處理事項,以避免不必要之延誤。未完成共同海損擔保程序者,恕無法提貨。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MPA)先前發布的官方通報顯示,「Ever Lenient」輪於當地時間4月10日停靠在新加坡PSA Pasir Panjang Terminal碼頭時發生火災!

故發生後,新加坡港務管理局的緊急應變小組和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迅速主導滅火行動,滅火行動持續至當晚並延續至隔天。至4月11日下午,新加坡港口安全部門確認火災已被徹底撲滅。

 

船期資料顯示,發生起火事故的「Ever Lenient」輪,目前服務於China – India Express Service5(CIX5)航線,該航線國內掛靠上海、寧波和深圳三大港口。

 

大船期資料顯示,「Ever Lenient」輪共艙的船公司還包括ONE、KMTC、SM LINE,具體掛靠順序及船期安排如下:

 

關於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的表現形式為共同海損犧牲及共同海損費用。

 

共同海損犧牲包括拋棄貨物、為撲滅船上火災而造成的貨損船損、割棄殘損物造成的損失、機器和鍋爐的損害、作為燃料而使用的貨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貨的過程中造成的損害等。

 

共同海損費用包括救助報酬、擱淺船舶減載費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損害、避風港費用、駛往和在避風港等地支付給船員的工資及其它開支、修理費用、代替費用、墊付手續費和保險費、共同海損損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損是為了使船舶或船上貨物避免共同危險,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犧牲或支付的特殊費用。

 

當貨輪發生共同海損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國際慣例,貨物所有人應提供共同海損保證金,以便理賠人對損失進行賠償。貨運代理企業可能需要墊付保證金等費用,並有權向委託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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