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8月1日起,海關不再接收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
来源 : 物流巴巴網
根據海關總署部署,自2019年8月1日起,除因計算機、網絡系統等技術原因無法進行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簽約或者填寫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編號的之外,
海關不再接收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掃描件。
一、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即報關單上的“境內收發貨人”)委託報關企業(即報關單上的“申報單位”)辦理報關手續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託方)
和報關企業(受託方)應通過中國電子口岸或“單一窗口”網站簽訂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建立委託關係。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報關企業均可發起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籤約。
二、報關企業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簽定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貨物進出口報關申報時派生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連同報關單向海關通關管理系統申報。
三、因計算機、網絡系統等技術原因無法進行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籤約或者填寫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編號的,經海關確認後,
報關企業可以在申報時上傳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掃描件。
四、2019年7月31日(含當日)前為施行過渡期,報關企業在申報時既可以填寫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編號,也可以上傳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掃描件。
2019年8月1日起,除本通告第三條規定的特殊情形外,海關不再接收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