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整箱成本與拼箱成本對比,誰更高?
來源 : 每日頭條
在進出口商品貿易中,由於受市場的容納量、買方對於市場的預測以及買方自身的經營實力等諸多因素的制約,買方在一定時期內對於某批貨物的進口數量是特定的。絕大多數情況下,
買方的進口都是以整貨櫃的數量訂貨,但有時他們也只訂購少於一個或數個整貨櫃數量的貨物;或者,買方雖然向賣方訂購的某批貨物是整貨櫃的,
但是該貨櫃內的貨物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出口商出售的;或者,該貨櫃內的貨物需在目的港分別交付給不同的收貨人,有時甚至是在不同的目的港交貨。
整箱和拼箱
在貨櫃運輸業務中,我們把一個貨櫃、一個出口人、一個收貨人、一個目的港,滿足這「四個一」條件的貨物叫做整箱貨,而把一個貨櫃、出口人、
收貨人和目的港這三項之中只要有一項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口運輸貨物,就定義為拼箱貨。
拼箱貨與整箱貨的運輸成本,無論是在手續上還是在時間和費用上的差別都很大,二者之間絕不是那種「1+1=2、1+2=3」之類簡單的加數與和的關係,
而是一道道「1+1>2、1+2>3」等等奇怪的「不等式」。
拼箱貨比整箱貨的通關手續更複雜,花費的時間更長
其一,整箱貨正好符合出口和進口國家的海關查驗、封關、放行的最小單位,一批貨物,只要出口人和進口人提交的單據合理合法並且完整無缺,
出口海關和進口海關辦妥相關手續和徵收相關稅費以後,均會很快予以通關放行。而拼箱貨就不會有這麼簡單和快捷。只要貨櫃里的貨物有一票貨物的單證出了紕漏,
出口海關就不會對該貨物放行。因為出口海關必須對出關的貨櫃做好關封以後才允許載貨貨櫃出境。因此,同一個貨櫃里,任何一家貨物不通關,勢必影響其它貨物的及時出口和運輸。
其二,拼箱貨物遠不如整箱貨物的貨源廣泛和靈活性,它需要運輸公司額外招攬併合理搭配一些裝運港、目的港、交貨期、貨物的品種、體積、
重量等各方面的條件都很適宜配進同一個貨櫃的出口貨物。這些要求做起來難度很大,需要的時間也比較長。如果貨主託運的運輸公司經營能力不強,那麼,貨物運輸的時間還會拖延得更長。
其三,在一般情況下,整箱貨物可以直接在內地口岸裝運,而拼箱貨物因為內地貨源相對較少,沿海貨源相對較多的因素,只適合在發達的沿海口岸交貨。
這無疑又會給出口人增添許多額外的麻煩。按照我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出口貨物必須通過生產所在地和出口報關所在地的商檢局檢驗。
如果貨物在生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範圍內的本地報關出口,則一批貨物只需辦理一次商檢就可以了。否則,如系異地報關,一批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
必須經過兩處檢驗,海關才會予以放行。
拼箱貨比整箱貨的費用更高
在通常情況下,海運貨物中整箱貨運輸的運雜費用一般包括運費、運輸附加費和港雜費三項。拼箱貨與整箱貨的運費及運輸附加費應該是一樣的,
其費用的差別只在於運輸貨物在裝運港的拼裝以及在目的港的拆箱等項費用上。
按理,這兩筆費用也不應該很高,但是,由於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勞務費用水平千差萬別,而出口人對於那些具體的差別又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知,本來拼箱貨比整箱貨的運雜費用,
在整體一致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定比例的拼箱、拆箱費和存倉費用就很合理了,但承運人為了賺取更高的利潤,往往運用「模糊學」的手段,在報價里並不具體列明什麼項目收費多少,
而只是籠統地按那個種類的商品運到哪個目的港按每個運費噸收多少,港雜費則更是臨時隨口報出,並且說多少就是多少,承運人根本沒有解釋的義務,託運人更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收費多少視具體情況而定。
另外,還應該看到,進出口商品貿易,每一筆交易數量和總值越大,交易成本就越低,反之,數量和總值越小,交易成本就越高。
與整箱貨比較,拼箱貨的數量和總值一般都比較小,因此,從這一角度去核算,拼箱貨的交易成本肯定要比整箱貨高。這是因為,成交貨樣的成本和郵寄費,傳真、電話等通信費用,
信用證的通知費、進出口貨物的報關費、產地證的辦證費等,都是按份數而不是按該筆生意金額的大小來收取的。這些業務費用最終分攤到交易成本中時,
交易量大的單位成本所分攤的份額就小,交易量小的單位成本所分攤的份額就大,我們對此應該做到胸中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