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約》正式生效
2026-02-24

《北京公約》正式生效

2月17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簡稱《北京公約》)正式生效。

 

具體而言,《北京公約》是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歷時四年研究起草,2022年12月7日聯合國第七十七屆大會正式通過,2023年9月5日在北京舉行簽約儀式,這是海事海商領域首個以中國內地城市命名的聯合國公約,彰顯了中國在國際海事海商領域的引領作用。

 

公約起源於中國專家2012年向國際海事委員會提交的立法建議,形成的《北京草案》成為公約基礎文件。聯合國大會授權在北京舉行簽約儀式,並建議使用現稱。 2026年2月17日公約將正式生效,國際海事組織正開發配套電子系統支援實施。

 

《北京公約》旨在解決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認問題,確保船舶司法出售中買受人的所有權在其他締約國得到承認,增強了相關權利的穩定性,有利於保護金融機構進行船舶融資的積極性,促進國際航運及貿易發展。 《北京公約》的落地填補了海商領域內相關國際規則的空白,有利於降低船舶司法出售的交易成本,確保了船舶所有權等一系列權利的穩定性,並且在便利船舶交易、推動航運發展、繁榮全球貿易等方面將會發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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